2013广西高考分数线划定(含体育类艺术类)

关于广西2013 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通知

我区2013 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、评卷、统计分数工作已经结束,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,按照我区的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情况,经研究,划定我区2013 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如下:

一、本科第一批(含A 类、B 类)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

理工类510 分,文史类541 分。

二、本科第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

理工类413 分,文史类467分。

三、本科第三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

理工类310分,文史类395分。

四、高职高专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

理工类、文史类200 分。

五、体育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

体育类专业的录取由文化分数线和术科分数线双线控制。各批次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分别为:

普通本科(文化/术科):259 分/84 分。

独立学院本科(文化/术科):221 分/72 分。

高职高专(文化/术科):169 分/60 分。

六、艺术类文化分数线

艺术类专业的录取由文化分数线和艺术类专业分数线双线控制。各批次文化分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分别为:

普通本科:

艺术理类:268 分;艺术文类:304 分。

独立学院本科:

艺术理类:202 分;艺术文类:257 分。

高职高专:

艺术理类:140 分;艺术文类:140 分。